本招标项目 桃城区****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衡水市水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衡水农(****)**号文件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内容:衬砌斗渠总长度为**.****;新建斗渠盖板涵***座;新建节制闸**座,分水闸**座,拆除重建节制闸5座,分水闸5座;拆除重建渡槽3座;斗渠分水口***个;新建扬水站6座、扬水点**座,提升改造扬水点2座;新建变压器**台套;扬水站至原灌溉机井处铺设***-U管道*******。(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2建设地点:衡水市桃城区。 2.1.3监理服务期限:自发包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止(其中:施工工期**个月)。 2.1.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响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1.3其他要求: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标段投标; 3.5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即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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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桃城区水利局京衡大街 | 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中华南大街***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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