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第**号《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于****年1月**日针对单位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在富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询价,1月**日召开询价会议,经评审供应商资质及报价,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报价情况
*************,报价情况:下浮率**%。
*、中标单位
*************(注:最低价中标)
*、公示要求
公示时间:****年1月**日至****年1月**日
现将询价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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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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