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编号 | 华土网挂(****)**号 | 挂牌起始时间 | ****年**月**日 **:**:**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
挂牌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
土地权属单位 | ******* | ||
土 地 位 置 | 华容县章华镇石伏社区 | ||
使用权面积 | *****㎡(**.8亩) | ||
规 划 用 途 | 工业用地(屠宰场用地) | 出让年限 | **年 |
规划容积率 | 容积率≥1.0 | 起 始 价 | ****.0*元 |
竞买保证金 | ****.0*元 | 竞价增价幅度 | **.0*元 |
成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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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得人 | 流拍 | 成交价 | 0.0*元 |
其他交易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只能在互联网上,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进行。只有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必须以人民币竞价。若境外投资者竞得的(包括与境内投资者组成联合体竞买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规定,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支付。 3、缴款时间:土地竟得者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须缴清土地成交总价款。 4、交地时间:成交价款付清后三个月内交地。 5、动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 6、竣工时间:动工之日起三年内。 7、交地条件:已完成征地拆迁后的现状土地。 8、土地成交后,由华容县章华镇政府负责将土地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移交给土地受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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