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亳芜人才公寓电梯加装电动车识别系统、投影仪采购安装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工业路***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名称:亳芜人才公寓电梯加装电动车识别系统、投影仪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亳芜人才公寓电梯加装电动车识别系统、投影仪采购安装,该项目位于安徽省亳州市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亳芜人才公寓,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
工期:**天。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号)、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号)以及《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号文)计算。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
1.采购方式:询价
2.公告发布期限:****年1月**日
3.开标日期:****年1月**日
4.资格能力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领取中标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前往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亳芜2.5产业园**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合欢路**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4.监督投诉单位信息
名 称:**************审计监督部
地 址:亳州市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亳芜2.5产业园**楼
联系方式:****-*******
****年1月**日
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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