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智慧城管信息采集服务外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安市智慧城管信息采集服务外包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中国(*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号7栋3单元9楼***号
成交金额:******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市智慧城管信息采集服务外包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范围为中心城市建成区约 **.** 平方公里区域。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以人工巡查(智能设备采集)的方式进行信息采集、核实、核查,服务范围需按采购人要求适当调整等; 服务要求:依据国家、省、市相关城市管理标准,安排服务人员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方式和相关要求对城市管理部事件问题进行全面实时采集上报。重点区域网格服务人员每 4 小时覆盖网格巡查不得少于*次,其它网格每天覆盖网格巡查不得少于两次等; 服务时间:本次合同期*年。年度考核合格,甲乙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下*年度合同,每次续签*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评审专家名单:马孟传、刘长松、张光勇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为*****元整。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通过*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市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安市天河西路与南华路交口市城管局监督指挥中心(*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安市金安区*里墩大桥旁海事局附属楼**
联系方式:****-*******-(转***)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转***)
*、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附件信息:
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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