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号 )
*、项目名称:*****设备维修外包服务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川大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号8栋4层***号
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设备维修外包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为*********-****年取得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约*****台/件,原值共计约2.***元)提供维修服务。 服务要求:设备维修清单内所有设备的维修,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服务时间:*年。 服务标准:完成合同期内所有报修设备的维修,并经设备使用人签字确认。 |
*、评审专家名单:
朱萧俊、刘小华、黄景怀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若成交价在***-****元内:代理费=****元×1.***%+(成交价-****元)×0.6%;(2)若成交价低于****,则代理费=成交价×1.5%。
收费金额:*****.00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4.成交单位业绩:(1)蚌埠市第*人民医院全院医疗设备维修保养整体外包服务项目;(2)霍邱市第*人民医院全院医疗设备整体维保托管服务。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表
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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