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编号 | 岳土网挂(****)**号 | 挂牌起始时间 | ****年**月**日 **:**:**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
挂牌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
土地权属单位 | ********* | ||
土 地 位 置 | 梅子柿路以东,置田庄路以北 | ||
使用权面积 | ****.**㎡(4.1亩) | ||
规 划 用 途 | 商服(加油加气站用地) | 出让年限 | **年 |
规划容积率 | 容积率≤0.3 | 起 始 价 | ****.0*元 |
竞买保证金 | ****.0*元 | 竞价增价幅度 | **.0*元 |
成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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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得人 | 流拍 | 成交价 | 0.0*元 |
其他交易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参加:(1)欠缴岳阳市人民政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2)尚有依法取得的土地超过6个月以上没有开发建设的。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只能在互联网上,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进行。只有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必须以人民币竞价。若境外投资者竞得的(包括与境内投资者组成联合体竞买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规定,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支付。 3、缴款时间: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至成交价款的50%,剩余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 4、交地时间:成交价款付清后一个月内交地。 5、动工时间:交地之日起六个月内。 6、竣工时间:动工之日起三个月内。 7、交地条件:拆迁后的现状土地。 8、特别说明:①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须按规定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成交之日起一年内到市商务局办理加油站规划确认文件。②加油站建设必须在交地后一年内动工,在交地后两年内竣工验收,否则,按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出让须知》的约定严格处置到位。③加油站完成建设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后,由商务部门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9、土地成交后,由岳阳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将土地交付给受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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