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双拥模范城创建命名管理办法、考评标准和《关于在全市开展****年度双拥模范单位、双拥合格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阜拥字〔****〕1号)要求,对参与****年度双拥模范单位、双拥合格单位考核工作的**家单位进行材料初评、实地抽查,结合平时完成市双拥办任务情况,现评选出市委办公室等**家双拥模范单位,市委老干部局等**家双拥合格单位(名单附后)。
为确保评选结果公开、公平、公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人民群众和部队官兵的监督,现将阜阳市****年度双拥模范单位、双拥合格单位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向市双拥办提出投诉和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从****年**月**日至**月**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阜阳市颍河西路***号
附件:1.****年度双拥模范单位名单(**家)
2.****年度双拥合格单位名单(**家)
阜阳市双拥办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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