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期(****吨/天)新建项目评审工作已结束,依据评审小组的评标报告,现对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期(****吨/天)新建项目
2、项目编号:***********-**
3、中标候选人:
第1中标候选人 | ************ | 潘华兵 | ||
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报价(元) | ********.*** | 工期 | ***日历天 | |
工程质量 | 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 安全要求 |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 |
项目管理机构 | 项目经理 | 杨福云,*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苏************ | ||
*** | ***、苏建安**(****)******* | |||
技术负责人 | ***、工程师(市政工程)、************* | |||
*** | 王满祥、*************** | |||
质检员 | 高冬明、************ | |||
材料员 | 张煜、************** | |||
资料员 | *金莲、************** | |||
预算员 | 张星星、苏建教施字第******号 | |||
企业填报的业绩 | ①徐州市邳州生态环境局东偏泓草寺国考断面水质提升项目 ②大兴煤矿污水处理站***工程 ③海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管道及控制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④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中水回用部分 ) ⑤徐州市邳州生态环境局房亭河刘集闸国考断面水质提升项目 | |||
体系认证 | 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信用等级 | 具备***信用等级证书 | |||
投标承诺 | 承诺*: 本公司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承诺无其他在建项目。如履约过程中出现项目组人员无法到场或无法常驻施工现场、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越级施工、更换项目组人员等情况,自愿接受招标人“中止合同、无偿清场、所发生工程量不与结算”的处罚。 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而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承诺*: (1)本公司承诺: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机构所属人员均承诺到场。 (2)本公司承诺申请人 **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被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3)本公司承诺申请人未被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4)本次不以联合体投标。 | |||
第2中标候选人 | *************** | 樊文才 | ||
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报价(元) | ********.*** | 工期 | ***日历天 | |
工程质量 | 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 安全要求 |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 |
项目管理机构 | 项目经理 | ***、*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 | ***、蒙建安**(****)******* | |||
技术负责人 | ***、工程师(市政)、******** | |||
*** | 吴鸿凯、******************* | |||
质量员 | 王长友、******************* | |||
材料员 | 冯程程、******************* | |||
资料员 | 衡婷、******************* | |||
造价员 | 方金萍、蒙********* | |||
企业填报的业绩 | ①乌达区民达小区污水改造工程 ②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危化停车场及普通重载停车场综合体项目场地硬化项目 ③海勃湾区*里山镇人民政府关于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生产生活水表安装及阀门井砌筑) | |||
体系认证 | 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信用等级 | 具备***信用等级证书 | |||
投标承诺 | 承诺*: 本公司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 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承诺无其他在建项目。如履约过程中出现项目组人员无法到场或无 法常驻施工现场、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越级施工、更换项目组人员等情况,自愿接受招标人“中止合同、无偿清场、所发生工程量不与结算”的处罚。 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而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承诺*: (1)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机构所属人员均承诺到场。 (2)投标申请人**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被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3)投标申请人未被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4)本次不以联合体投标。 |
4、无效标情况:
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原因 |
/ | / |
5、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若无异议,第*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要投诉,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第**号令、*部委第**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向监督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乌海市海勃湾区蒙西投资集团大厦**层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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