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号)
*、项目名称:********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信息化运维保障服务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号创新产业园*期**楼C座8层***室
中标金额:******.**元/年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信息化运维保障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采购人通过本次校园信息化运维保障服务项目引入运维外包服务,借助信息化手段,有效跟踪故障处理进展和结果,从而更好的服务智慧校园的建设。 服务要求:对学校网络系统、**系统和虚拟化平台进行续保,从而能更有效的进行预防性维护、故障处理、事件追踪,提升系统及平台的可用性,减少故障发生概率,并在系统及平台出现问题时,获得有效的技术支持。 服务时间:3年(1+1+1,合同*年*签) 服务标准:运维服务过程中,用户申报的所有故障事件均录入到运维服务管理系中,通过系统跟踪故障事件的处理进展,对故障事件的处理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以下考核指标,需符合采购需求相关功能及技术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李静、李雷、吴明华、温阳春、陶昀翔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金额×1.2%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业绩:1、徽商职业学院网络运维服务采购项目;2、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年网络及安全设备质保和网络运维服务。
(*)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无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 *******.****.***.**);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文津西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1#办公楼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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