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铜陵市第*中学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淮河南路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
业绩名称 |
业绩金额 |
甲方 |
乙方 |
业绩签订时间 |
1 |
铜陵市第*中学楼宇物业管理合同 |
******元/年 |
铜陵市第*中学 |
*************** |
****年1月3日 |
2 |
铜陵市第**中学物业管理合同 |
******元/年 |
铜陵市第**中学 |
*************** |
****年**月1日 |
3 |
铜陵市教育和体育局物业管理合同 |
******元/年 |
*************** |
****年1月1日 |
|
4 |
铜陵市第**中学物业管理合同 |
*****元/元 |
铜陵市第**中学 |
*************** |
****年3月1日 |
5 |
铜陵市实验高级中学物业管理合同 |
******元/年 |
*************** |
****年1月**日 |
|
6 |
财产保险公司铜陵分公司物业管理合同 |
******元/元 |
财产保险公司铜陵分公司 |
*************** |
****年2月**日 |
7 |
国元证券铜陵分公司办公楼物业管理合同 |
******元/年 |
国元证券铜陵分公司 |
*************** |
****年7月**日 |
8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厦物业管理合同 |
******元/年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年6月**日 |
9 |
义安区司法局物业管理合同 |
*****元/年 |
义安区司法局 |
*************** |
****年4月8日 |
** |
铜陵市检察院物业管理合同 |
******元/年 |
铜陵市人民检察院 |
*************** |
****年5月1日 |
*、主要标的*览表
服务类 |
服务名称:铜陵市第*中学物业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磋商文件要求的范围。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项目需求中所有要求。 服务时间:1年,采用1+1+1模式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项目需求中所有要求。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3、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铜陵市财政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铜陵市第*中学
地 址:铜陵市学院路***号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铜陵市*泰汇富广场写字楼****号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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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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