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院环境及服务大厅改造提升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南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院环境及服务大厅改造提升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人:***
供应商联系电话:***********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孝岗镇新龙花苑5栋2号商铺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南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院环境及服务大厅改造提升项目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日历日)内完工。 | *** | 赣************ |
*、评审专家名单:
罗海燕,宋云飞,杨继才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2023年12月22日; 2、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日历日)内完工。 3、质保期(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为二年六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关于“政采贷”政策:根据《关于推进南昌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官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金融机构名单详见南昌市财政局官网公布的合作银行名单。 5、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公示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祥瑞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前湖大道慧谷产业园*期4栋***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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