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我县养猪场户发展生猪养殖的积极性,激励更多的农民发展养猪业,促进生猪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进*步增加我县生猪养殖总量和提升养猪经济效益,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贸〔****〕**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贸〔****〕**号)文件精神,我县编制了****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计划和扶持生猪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总则
1、为规范和加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的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生猪养殖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2、本实施方案所称奖励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对生猪调出大县给予奖励的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的中央财政奖励资金。
3、本实施方案所称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是指在本县区域内经现场核实年出栏生猪达到***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
*、管理职责
4、县畜牧部门为奖励资金扶持项目的实施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①认真核实生猪规模化养殖场的基础数据,查验审核相关证件,提出具体奖励对象建议;
②组织制定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③对生猪规模化养殖场项目进行业务指导和提供技术服务,包括推广先进的饲养管理技术、动物防疫技术,加强饲料及其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的监管;
④负责牵头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
5、县财政部门作为项目资金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①协助畜牧部门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②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由畜牧部门提出拨付资金申请,及时向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拨付奖励资金。
*、资金使用
6、中央奖励资金为****元用于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良种引进。
7、申请使用奖励资金的规模化养殖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年出栏生猪达到***头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
②有健全的生产管理、免疫程序、消毒和科学饲养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引进推广先进的生产技术,严格按照标准化饲养规程组织生产,有健全的生产记录档案和免疫台账、免疫标识。
8、使用奖励资金进行良种引进的规模化养殖场,扶持项目实施完后,须达到生猪品种得到进*步改良。
9、对验收合格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按照以下标准分别给予5*元或***元奖励:
①对年出栏生猪***头的规模化养猪场,给予5*元的奖励。
②对年出栏生猪****头以上的规模化养猪场,给予***元的奖励。
*、奖励资金拨付程序
**、奖励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实行县财政直接拨付制度。
① 公告公示。该项目实行“以奖代补”方式补贴给生猪规模养殖场,县畜牧部门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财政部门审核后并在政府网站上公示项目实施方案内容。
②统计验收。县畜牧部门、县财政局和乡镇政府对符合项目实施条件的生猪规模养殖场进行统计摸底验收,通过验收的规模养殖场由县畜牧部门负责办理奖补手续,并报县财政局拨付奖补资金。
③拨付资金。通过验收的规模养殖场填写柘城县生猪养殖场良种猪引进补贴申请表,经县畜牧部门、县财政部门盖章批准后,由县财政部门按奖励资金使用计划拨付奖励资金。
*、监督和检查
县畜牧部门对全县生猪养殖场的动态进行监测;使用奖励资金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或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有关原始票据及凭证,建立专门资金使用档案。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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