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编号 | 岳土网挂(****)**号 | 挂牌起始时间 | ****年**月**日 **:**:**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
挂牌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
土地权属单位 | ********* | ||
土 地 位 置 | 茶山路以东,枫树山路以北,枫树佳苑小区以西 | ||
使用权面积 | ****.6㎡(3.**亩) | ||
规 划 用 途 | 商服(加油站)用地 | 出让年限 | **年 |
规划容积率 | 容积率≤0.** | 起 始 价 | ****.0*元 |
竞买保证金 | ***.0*元 | 竞价增价幅度 | **.0*元 |
成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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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得人 | 流拍 | 成交价 | 0.0*元 |
其他交易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参加:(1)欠缴岳阳市人民政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2)尚有依法取得的土地超过6个月以上没有开发建设的。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只能在互联网上,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进行。只有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必须以人民币竞价。若境外投资者竞得的(包括与境内投资者组成联合体竞买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规定,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支付。 3、缴款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土地成交价款的50%,剩余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 4、交地时间:成交价款付清后三个月内交地。 5、动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 6、竣工时间:动工之日起三年内。 7、交地条件:拆迁后的现状土地。 8、土地成交后,由岳阳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将土地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移交给土地受让人。 9、特别说明:①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须按规定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成交之日起一年内到市商务局办理加油站规划确认文件。②加油站建设必须在交地后一年内动工,在交地后两年内竣工验收,否则,按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出让须知》的约定严格处置到位。③加油站完成建设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后,由商务部门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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