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铜陵义安经开区第*批省级碳达峰试点园区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类合作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铜陵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徐斌、陈伟、姚群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铜陵市义安区白杨坡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铜陵市*泰汇富广场8楼***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附件.*** |
*、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铜陵义安经开区第*批省级碳达峰试点园区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爱立格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青云里满庭芳园小区9号楼青云当代大厦9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爱立格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铜陵义安经开区第*批省级碳达峰试点园区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 为铜陵义安经济开发区创建安徽省第*批省级碳达峰试点园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对义安经济开发区碳达峰试点园区申报基础情况进行调研,对标省级第*批省级碳达峰试点园区创建目标,集中梳理园区现有指标体系完成情况,并提出碳达峰试点园区创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路径。指导铜陵义安经济开发区达到碳达峰试点园区相关要求,辅导其编制碳达峰试点园实施方案,进行现场评价,协助上报至省、市相关部门,完成安徽省第*批省级碳达峰试点园区申报工作,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 本项目的最终成果需在****年度省级绿色园区申报截止时间前5天完成(以申报时间优先截止时间为准),并提交项目单位。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斌、陈伟、姚群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元(人民币)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 业绩名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完成日期 |
1 | 铜陵市义安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信息化平台项目运维服务 | ****年8月5日 | ****年8月5日 |
2 | 铜陵市义安经济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 ****年7月1日 | ****年**月**日 |
3 | 成都经济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年度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 ****年6月1日 | ****年**月**日 |
4 | 宁波市无废城市“环境教育与社会参与机制、关键技术清单、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与集成”专题研究技术服务项目 | ****年**月1日 | ****年**月1日 |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铜陵市义安区白杨坡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铜陵市*泰汇富广场8楼***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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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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