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发改投资〔****〕***号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贵港市港北区城北消防救援站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文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进*步提升港北区综合性消防救援能力,同意该项目建设建议。
*、项目建设地址:贵港市郁林路与和平路交汇处西南角地块内。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平方米,配电房**平方米、值班室、大门共**.**平方米、训练塔***.6平方米,以及配套相关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及室外配套等附属设施。
*、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请据此文件开展下阶段工作。
************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文件下载:
***.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审批贵港市港北区城北消防救援站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
APP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