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职称申报评价办法》(湘药监发﹝****﹞**号)《关于做好****年湖南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职称专业理论水平考试(测试)的通知》(湘药监发﹝****﹞**号)等文件要求,经我局委托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琪同志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何洁、刘龙腾等2名同志获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年**月**日-**月1日。公示期间对以上公示人员的评审结果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
****-*******(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
附件:娄底市****年度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中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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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娄底市****年度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中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序号 | 专技资格名称 | 工作单位 | |
1 | *琪 | 主管药师 | ******************** |
2 | 何洁 | 药师 | 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3 | 刘龙腾 | 中药师 | 老*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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