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丰登镇烈马渠与北双渠连通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凤区丰登镇烈马渠与北双渠连通工程已由银川市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金凤区丰登镇烈马渠和北双渠连通工程初步设
计的批复 银金审服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金凤区正源街西侧土地专项债券收储
项目征地的专项资金(银川市唐徕回中北校区征地补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凤区丰登镇;
2.2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通过实施烈马渠与北双渠连通工程,有效解决北双渠下游****亩农田灌溉问题,建设内容包括渠道砌护5.**
***、新建配套建筑物**座及拆除渠道砼板4.*****和建筑物**座等内容。
2.3计划工期:***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里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
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
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8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持** 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
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
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3 其他:交易平台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
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商务办公楼*层招标部
联 系 人:***
电 话:***********
****年**月**日
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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