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年加工贸易资金使用和管理的通知》(湘商加贸〔****〕1号)文件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市商务局及财政局联合审核,现认定湖南锡矿山闪星锑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湖南鑫翰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冷水江市中孚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通过审核。现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冷水江市商务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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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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