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资兴市****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地力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中第*章供货要求更正为“ 第*章供货要求★供货技术要求*、采购商品有机肥 *** 吨,有机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有机肥料(**/****-****) 要求: 1、有机肥料技术指标要求:有机质质量分数≥**%,总养分质量分数≥4%,水分质量分数≤**%,酸碱度为5.5-8.5,种子发芽指数高于**%,机械杂质质量分数低于0.5%;2、有机肥料限量指标要求:砷含量低于****/**,汞含量低于 ***/**,铅含量低于 ****/**,镉含量低于 ***/**,铬含量低于 *****/**,粪大肠菌群数低于 *** 个/g,蛔虫卵死亡率高于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6日9时**分(北京时间)。同时在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 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设立开标会场。投标保证、投标担保的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致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此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致之处,应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1)招 标 人:********
地 址:资兴市唐洞街道东江中路
联 系 人:***、胡生汉
电 话:****-*******、*******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白鹿洞街道青年大道芳头小区 2 单元 4 楼
项目负责人:**、梁向坤、段铭罡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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