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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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工程-服务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房县智慧停车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转让)第*次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澄清如下: 1、招标公告2.1建设规模,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附表1.1.6建设规模,招标文件第*章招标人要求建设内容修改为:本项目拟转让房县城区内****个公共停车泊位的**年特许经营权,其中路侧泊位****个,公共停车场泊位****个。围绕****个公共停车位配建智慧停车系统,包括管理运营系统、监控系统、云服务器、诱导系统等软件,配套诱导屏、监控设备、指示牌等硬件设施。 2、澄清文件已上传至平台,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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