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信息 |
登记日期:****-**-** | ||
所有权人:宝应县广洋湖镇*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权证编号: | 权证年限: |
是否续租: 否 | ||
项目描述:项目介绍:广洋湖镇三联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面积为1115亩(不丈量),其中原一组89.8亩、二组78.8亩,三组116.1亩、四组99.3亩、五组93.8亩,六组105.6,亩,七东组57.05亩,七西70.05亩,八组87.26亩,九南组58亩,九北组56.2亩,十组98亩,西片10亩,西溪村84亩,村集体11.04亩。四至范围:地块一:东至周家生产河,北至东溪生产路,南至八乡堤河北,西至东联河;地块二:东至东联河,中至生产河,南至生产河,西至西溪河,北至东溪交界圩;地块三:东至沈家大河,北至沈家庄台,西至沈家支路,南至生产河;地块四:东至官厅河大桥,南至八乡圩,北至生产河,西至西溪村机耕路。四个地块为一个标段,凡报名者必须同时接受四个地块。承包期限5年,即从 2023年11月10日至2028年9月30日,不足五年按五年算,最后一年按实际秋收时间为准。交款方式:签合同时交2024年承包金和50万元押金,同时缴纳基础设施使用费及土地流转服务费60元/亩/年。其余各年承包金和基础设施使用费及土地流转服务费须在当年1月1日前一次性交清。该项目在线自由竞价(正向报价)方式确定中标人,交易底价1320元/亩/年,竞价幅度为10元或10元的倍数,以金额最高竞价者为交易受让方。出让用途为种植水稻、小麦(水稻种植不得使用直播方式)。 其他说明: 1、国家出台的对该粮田的惠农政策,除国家明文规定补贴归甲方农户外,其它全部由乙方享受。 2、农田在承包期内归承包人使用收益,严禁在承包农田内焚烧秸秆,四周不允许种植树木。 3、固定资产到期后;自行处理。如到期不处理,算作乙方自愿放弃其固定资产,甲方有权处置。 4、签订合同后十日内,缴纳200元/亩的土地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抵充承包款。 5、合同到期后,土地平整,四周无树木,田块内无固体废弃物;甲方验收合格后;退还全额质量保证金(不计息)。 因该项目面积较大,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勘查,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并自行对勘查结果负责,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现场勘查联系人 沈文亚: 138****2615 | ||
交易面积: 1,***.**亩 | ||
质量等级: | ||
利用现状: | ||
项目位置: | ||
项目*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
坐标拐点: | ||
附属设施: | ||
流转用途: 粮食生产 | ||
种养品种:水稻、小麦 | ||
补充说明:具体公告详见“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栏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是 | 承包权人:*联村原*至*组农户、组集体、*联村集体 | 经营权人: |
权属类型: 集体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名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
项目审查信息 | 项目审查表: *****_4.*** *****_5.*** *****_6.***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表: *****_0.*** *****_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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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信息 |
标段编号:1 | 流转期限:5年 |
标段描述:项目介绍:广洋湖镇三联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面积为1115亩(不丈量),其中原一组89.8亩、二组78.8亩,三组116.1亩、四组99.3亩、五组93.8亩,六组105.6,亩,七东组57.05亩,七西70.05亩,八组87.26亩,九南组58亩,九北组56.2亩,十组98亩,西片10亩,西溪村84亩,村集体11.04亩。四至范围:地块一:东至周家生产河,北至东溪生产路,南至八乡堤河北,西至东联河;地块二:东至东联河,中至生产河,南至生产河,西至西溪河,北至东溪交界圩;地块三:东至沈家大河,北至沈家庄台,西至沈家支路,南至生产河;地块四:东至官厅河大桥,南至八乡圩,北至生产河,西至西溪村机耕路。四个地块为一个标段,凡报名者必须同时接受四个地块。承包期限5年,即从 2023年11月10日至2028年9月30日,不足五年按五年算,最后一年按实际秋收时间为准。交款方式:签合同时交2024年承包金和50万元押金,同时缴纳基础设施使用费及土地流转服务费60元/亩/年。其余各年承包金和基础设施使用费及土地流转服务费须在当年1月1日前一次性交清。该项目在线自由竞价(正向报价)方式确定中标人,交易底价1320元/亩/年,竞价幅度为10元或10元的倍数,以金额最高竞价者为交易受让方。出让用途为种植水稻、小麦(水稻种植不得使用直播方式)。 其他说明: 1、国家出台的对该粮田的惠农政策,除国家明文规定补贴归甲方农户外,其它全部由乙方享受。 2、农田在承包期内归承包人使用收益,严禁在承包农田内焚烧秸秆,四周不允许种植树木。 3、固定资产到期后;自行处理。如到期不处理,算作乙方自愿放弃其固定资产,甲方有权处置。 4、签订合同后十日内,缴纳200元/亩的土地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抵充承包款。 5、合同到期后,土地平整,四周无树木,田块内无固体废弃物;甲方验收合格后;退还全额质量保证金(不计息)。 因该项目面积较大,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勘查,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并自行对勘查结果负责,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现场勘查联系人 沈文亚: 138****2615 | |
交易面积:1,***.**亩 | |
报名费:¥ *** | |
保证金:¥ ****** | |
预期**:小写 ****元/年/亩 | |
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 正向 | 成交缴款方式: ***机刷卡 转账汇款 |
成交情况: 成功 | 成交日期:****-**-** |
成交人:张建恩 | 成交价:小写 1,***.** 元/年/亩 |
成交(合同)总金额:小写 7,***,***.** 元 | |
补充说明: | |
标段优先权设置: 优先权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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