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义安区汀州污水处理厂****-****年委托运营维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8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铜陵市义安区汀州污水处理厂****-****年委托运营维护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大别山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4*****.**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名称:铜陵市义安区汀州污水处理厂****-****年委托运营维护项目 服务范围:响应磋商文件项目范围 服务要求:符合磋商文件及采购合同规定 服务时间:1 年,运营期限自项目正式商业运营之日起计算。根据运维考核情况,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年限不高于 3 年。 服务标准:(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起,须委派不少于2名专业人员(机电相关或相近专业、给排水相关或相近专业各1名)驻场(每天不少于8小时),在施工现场参与跟踪项目建设和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熟悉项目建设情况,对项目建设中的隐患或存在的问题有义务及时向招标单位提出,并且做好设备设施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格证、保修证明、说明书、设备操作使用文件等)的收集保管,确保项目运营承包移交无资料或工作遗漏; (2)污水排放标准:设计出水水质指标*****、****、氨氮、总磷及氟离子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标准,其余出水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级A标准;具体进出水标准如下: 设计进、出水水质表
(3)污泥脱水标准:污泥外运含水率目标:污泥脱水处理后,要求含水率≤**%; (4)废气排放标准:臭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新扩改建*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级标准; (5)噪声排放标准:厂界噪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Ⅲ类标准; (6)对新标准的执行:若有关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标准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徽省以及项目所在地的标准发生变化时,则委托运营的污水处理设施应执行更新后的标准。如前述标准有冲突,则应执行较严格之标准。如果出现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执行新标准需要进行提标改造、重大技术革新的情况,应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或经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协商*致,如由采购人负责项目实施,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工作;如由中标人负责项目实施,中标人应于项目实施前提交实施计划,报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执行。 (7)项目建设最终验收(环保验收)合格之日即为中标人运营服务开始之日(正式移交之日)(达标排放至环保验收之间会有*定时间段的空白期,这段时间的费用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中标人即为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营单位,中标人应完成人员到岗到位,并实现所有设备设施全面正常运行、出水达标排放; (8)运营期间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污水排放不达标,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环保部门的处罚及由此引起的*切经济损失和其他连带责任,并扣除不达标排放期间的所有污水处理费,招标人视情况可另行处罚。 (9)运营承包期内如需对原设备设施进行更换,必须更换相同品牌、规格的产品(如果确实无法找到相同产品,必须经采购人同意,更换不低于原产品档次的产品),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资料。 (**)合同到期或终止时,在交接前运营单位必须确保污水处理厂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标排放。*个月内完成交接,保证各种设备完好交还采购人,并配合采购人办理好交接手续,双方应协商解决好善后工作。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徐闰月、陈静、江涛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 业绩名称 | 业绩金额 | 甲方 | 乙方 | 业绩签订时间 |
1 | 滁州市南谯新区污水处理厂*期扩建工程(***+O)
| 设计建设施工金额*****元 运维费用; 2.***元/吨
| 滁州市谯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滁州市南谯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安徽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 ***1.5 |
2 | 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期***项目
| *****.*****元
| *********** | 安徽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 2***.7 |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和谐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铜官数谷8楼**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信息:
APP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