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改善办学条件采购电脑项目*、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银河*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 物 类 |
名称:萧县中学****年改善办学条件采购电脑 品牌(如有):联想 规格型号:商用笔记本电脑:******、教师备授课平台:定制、学校教研平台:定制、 数量:商用笔记本电脑:***台、教师备授课平台:***台、学校教研平台:1台 单价:商用笔记本电脑:****元、教师备授课平台:***元、学校教研平台: *****元 |
*、评审专家名单:马振华、李冠华、吴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凤北佳苑7栋*** ,联系人:戚工,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地址:萧县凤北新区萧龙路、兴业路交叉路口以北(萧县市民之家综合大楼B楼17楼 ,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教育路1号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萧县凤城新区凤北佳苑7栋***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 戚 工
电 话:*********** 、****-*******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3、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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