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老旧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初步设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人(全称):***********(**)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老旧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初步设计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号
(1)合同金额小写:******.**元
大写:******元整
(2)设计范围:韶山市韶山宾馆家属区和韶山管理局、韶山市原公路局宿舍、韶山市原老检察院小区、韶山市农行*院宿舍小区、韶山市老旅游局小区外等*个小区外所涉及的相关范围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 ****年2月**日,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年4月1日。
地点:韶山市 。
方式: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以及相关服务。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以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继续执行的新的合同条款。若未经双方协商同意,单方不履行合同的,另*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切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磋商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式 * 份,合同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 年 2 月 ** 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韶山市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开户 银 行: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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