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当涂县人民医院银医通合作项目
*、项目编号:******-**-****-***
*、公告首次发布时间:****年**月**日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第*章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 *、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本项目合作期*年(含建设期*年),合作期间如银行、服务承诺等事项不能及时兑现,医院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前中标银行所有投入的资产归院方支配,不得撤回”。
现更正为:
“1、服务期限:本项目合作期*年(含建设期*年),合作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银行服务承诺等事项不能及时兑现,医院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前中标银行所有投入的资产所有权归中标人所有,使用权归院方所有,中标人如需处置资产,须经招标人同意。备注:(不可抗力因素包括:1、重大的自然灾害。如重大的地震、海啸、台风、海浪、洪水、蝗灾、风暴等;2、重大的社会非正常事件。这类事件往往指社会异常的、突发的事件,既非自然灾害,也不属于政府行为;3、有些情况下,政府行为对民事当事人民事活动的影响,类似于不可抗力,应当比照不可抗力处理)。”
*、此更正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中与此相关内容均作相应更正。其他未涉及的部分不做更正,请投标人及时下载。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由此给各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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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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