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时间:****-**-** **:**:**
(招标编号:********************)*、内容: 我单位于****年7月**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 新建接待厅及配套“运城”字样标识等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施工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需要变更的内容为: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律检查委员会 现变更为: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注:招标文件与公告与此内容不一致的,以此内容为准。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运城市空港新区关公东街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西路9号1层(首都机场内)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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