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直饮水建设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元,工程概算 3***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含温岭市水务集团办公楼直饮水建设、温岭市*龙湖直饮水建设,主要内容为1)、水务集团办公楼集中直饮水设备、智能安防系统、电缆、瓷砖、吊顶、至饮水机管路安装工程;2)、*龙湖公园直饮水集中直饮水设备、智能安防系统、电缆、瓷砖、吊顶、至饮水房管路、饮水房安装工程。建设地点:温岭市水务集团、*龙湖公园。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直饮水建设工程。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元。
2.3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纳滤直饮水设备制造商或符合要求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授权的代理销售公司,并具有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纳滤直饮水设备的检测报告,且该检测报告中显示的制造商名称与投标人(或厂家授权书中的授权厂家)名称*致;(2)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级及以上。
3.2投标人(联合体指机电工程总承包施工成员单位)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单位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的牵头人须为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的代理销售公司;
3.2.2 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两家;
3.2.3 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另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8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8月**日9时整,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通过“温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加密上传至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温岭市太平街道石夫人路****号 | 地址: | 温岭市服务业大厦8楼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邮箱: | ********** @**.*** | 邮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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