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东莞市全市电信山区镇区分公司员工配餐物资)框架采购合同的补充(修订)协议】单*来源采购公示
【(****年东莞市全市电信山区镇区分公司员工配餐物资)框架采购合同的补充(修订)协议】项目采购人为【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 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东莞市】;
(2)采购内容:【(****年东莞市全市电信山区镇区分公司员工配餐物资)框架采购】;
(3)服务时间:【****.9.**-****.3.**】;
(4)预算金额:【*******.**】;
*、 单*来源采购原因
单*来源谈判;因业主所需东莞市全市电信山区镇区分公司员工配餐物资量增加,结算金额超出原合同最高结算额度,原供应商已在进行员工配餐物资采购配送服务,为确保员工配餐物资采购配送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需与已有供应商东莞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进行定向谈判,根据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项目服务外包采购管理办法(****年版)中国通服公诚设备党委〔****〕**号第***条第(*)点“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的”的约定,因此,本项目符合该条款的约定,故使用单*来源的采购方式。
*、 单*来源采购供应商
************】
*、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广东公司阳光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3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 联系方式
单 位 名 称:【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分公司】
地 址:【东莞市*江区*道路通信科技大厦**层】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纪检监督电话:***********;邮箱:********@***.***;联系人:肖艳芳.
采购人: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分公司
日 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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