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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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阳乡**村扶贫塘坝附属设施补充建设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项目类型 | (***)水利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 | 竞价结束时间 | ****-**-** **:**:** |
采购单位 |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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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阳乡**村扶贫塘坝附属设施补充建设项目*** | *************** | 工程-施工 | ******.**(元) |
公告内容
********************阳台森林资源管护站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号),我场拟对********************阳台森林资源管护站维修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投标单位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
2.项目编号:*****-****-***
3.项目名称:********************阳台森林资源管护站维修项目
4.招标内容:
(*)拆除部分
室外部分:
清理坍塌土方***立方米,拆除原有管护站后墙散水**平方米,拆除原砖木结构用房**平方米。
(*)维修部分
室外工程:
1.新做直立式块石挡土墙**米(高度7.**米,出地面6.0米),新做混凝土排水渠**米;
2.新建混凝土院坪***平方米;
3.回填土方**0立方米;
4.安装栅栏**米;
5.带盖板排水渠**.0米。
管护站维修:
1.维修屋面防水层**平方米;
2.室内粉白***平方米;
3.地基加固及墙面加固。
附属用房维修:(原有单间物资库房改为厨房,灶台等厨房布置不在本次设计范围)
1.附属用房内墙涂白,面积为**.**平方米;
2.地面维修(混凝土地面)**.**平方米;
3.内墙贴砖(单间物资库房改为厨房),面积为**.**平方米;
4.厨房顶棚为铝扣板吊顶,面积为**.**平方米。
5.工程地点: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顷塬回族乡西渠村阳台组**号(项目地址未在甘肃省自然保护区内,北京**坐标系:********,*********)。
6.质量标准:合格
7.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8.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9.计划总工期**天
**.预算控制价:******.**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或信用甘肃”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合*的营业执照)及开户银行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
5、投标人须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措施费用投入使用制度及计划书》、《(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叄级以上(含叄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与 ****年6月**日**时**分至 ****年6月**日**时**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 ****年6月**日**时**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报价无效。
*、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并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为 3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致的资格证明文件*份(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 1 份(**** 格式)和施工方案,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刘家店林场;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以及电子备份*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年6月**日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张掖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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