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中心城区景观提升规划方案(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资格预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 建设地点:歙县中心城区
2.2 建设规模:歙县中心城区(东至桂林镇金*角转盘、南至问政山-西干山*线、西至徽州区交界处、北至歙黟路),面积约**平方公里,投资额约******元。其中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部分费用预估*****元,规划方案部分设计费****元。
2.3 计划工期:**日历天(提交规划设计方案并将成果报送相关部门审批)。
2.4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总平面图设计、公共开放空间景观提升改造设计、街道绿化景观提升改造设计、夜景亮化设施提升改造设计、园路设计,植物配置设计、硬质铺装设计、景观小品设计、户外家具意向设计、标识系统意向设计等。
①公共开放空间景观提升改造:主要包括对富资河、丰乐河、布射河、扬之河及练江*条水系(城区段)两岸以及水系生态廊道内新洲、古关、紫阳、河西桥头和印象徽州滨江公园等过水公园合计面积约***平方米范围的景观提升改造。
歙州广场、张曙音乐广场、*环路口公园、新安公园等合计面积约***平方米的城区主要公园广场景观提升改造。
②街道绿化景观提升改造:主要对城区紫阳路、城许大道、汪华大道、练江大道(茂荫大道)、歙州大道、行知大道、新安江大道、宾虹大道和*花路9条约**公里主要城市干道景观改造提升。以及紫阳路与徽州区交界处、棠樾西路口、宾虹大道交叉口、行知大道交叉口,歙州大道与徽州区交界处、郑村路口、雄村路口、歙州大道东段,城许大道,新安江大道,练江大道,富资路和紫云路延伸段等**处重要节点打造。
③夜景亮化设施提升改造:主要对城区沿河夜景亮化、广场夜景亮化、主要街道沿线高层建筑夜景增补、山体夜景亮化。
项目各设计阶段:
1)方案设计阶段:完成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依据相关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必要的调整,制作符合相关要求的设计方案。
2)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审核通过后,根据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初步设计与工程概算,配合招标人进行概算批复工作,负责有关解释和修改,至协助完成概算批复工作。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审核通过后,根据审查意见进行施工图设计,配合招标人进行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有关解释和修改,至协助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
4)后期配合阶段:协助及配合招标人进行下阶段招标、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等相关工作;完成与后续实施单位的工作交接、对后续实施单位进行前期设计答疑、技术交底、工作把控,协助业主对项目品质进行把控。根据招标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配合进行施工过程中的验收工作,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技术问题进行处理,更具工程需要提供技术变更,协助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2.5质量要求:按照****年版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设计任务书标准完成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规划方案设计满足规划评审,施工图设计经第*方有资质图审单位图审合格。
2.6标段划分:*个标段
2.7设计目标:加快我县高气质现代文化旅游名城建设,不断提高我县宜居宜业宜游水平,以公共开放空间景观(广场、绿地和水系等)、街道绿化景观、城市夜景亮化设施提升改造为重点,打造园林城市,规划设计中拟将“自然”、“文化”“生态”、“人性化”融入到景观设计思想的全过程,充分利用历史文化和自然条件,创造人文与自然充分亲近的生活环境,凸显徽文化历史人文自然相融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提高生活品质的新需求。
2.8其他:本项目拟计划建设周期5年内实施,如5年内建设内容未完成,则根据需要重新规划建设,本项目合同履约事项终止。
3.1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申请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园林或城市规划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3.3信用要求
申请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申请人需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前3名通过资格预审。
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所有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并按规定将资格预审结果进行公告;
4.3招标人向通过资格预审入围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并发布招标文件,具体发售时间及地点等将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另行通知。
5.1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2获取渠道:潜在申请人均可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分中心)门户网(****://****.*********.***.**)上办理用户登记,在线报名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
5.3 特别提示:
本项目需办理用户登记后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如有疑问请加操作支持**群*********,或联系本项目交易平台。
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6.1√是。
6.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8月2日**时**分。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1.2申请人逾期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电子投标系统不予受理。
6.2□否。
6.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第/开标室。
6.2.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
7.2.1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具体规定按《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执行。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
地 址: 歙县徽城镇紫阳路**号5楼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黄山国华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昱东街道新园东路徽州公馆1幢***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
监督部门:歙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
****年7月**日
APP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