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曲江区樟市镇芦溪瑶族特色村寨项目(*期)
工程施工招标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韶关市曲江区樟市镇芦溪瑶族特色村寨项目(*期)工程施工招标已于 *** 3 年 6 月 ** 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 关市)公开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如下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第 ** 页形式评审环节:
形式评审事项包括:
(1)按本节第 **.2 条第(8)项“投标文件的拆封”由评标委员会负责拆 封的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包装、密封、标记。
(2)投标文件的分册组成、数量、规格、装订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本节第 **.2.2 目、第 **.3.2 目、第 **.4.3 目中规定的“所有投标人 均应提供”的组成内容(包括该组成内容的所附资料)是否完整、齐全;各分册 是否均提供了电子文件(光盘或 U 盘)。
(4)各分册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
(5)施工组织设计不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规格 颜色、文字排版、正文篇幅(若有)是否符合规定;其任何部位是否出现手写以 及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其任何部位是否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 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
现更正为:形式评审环节:
形式评审事项包括:
(1)各分册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电子印章。
(2)本节第 **.2.2 目、第 **.3.2 目、第 **.4.3 目中规定的“所有投标人 均应提供”的组成内容(包括该组成内容的所附资料)是否完整、齐全。
(3)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规格颜 色、文字排版、正文篇幅(若有)是否符合规定;其任何部位是否出现手写以及 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其任何部位是否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
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本次招标不适用)
*、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部分,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
*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如招标文件或公告涉及以上内容的,均做修改。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年 6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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