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年马鞍山市扶持村集体经济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暨所在村财务收支核查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马鞍山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栋8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马鞍山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
****年马鞍山市扶持村集体经济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暨所在村财务收支核查 |
对****年省市扶持***个村集体经济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对***个行政村的村委会、行政村所属的村经济合作社、村公司以及专业合作社****年度收支情况。具体要求详见比选公告 |
进驻单位后**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查报告 |
在规定的工作期间内,有能力按照业务合同中的约定,按时保质完成检查工作 ,具体要求详见比选公告 |
*、评审专家名单:刘文慧、赵广超、*文、俞卉蓉、梁玉蓉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我局机关党委纪委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汇通大厦****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集体经济办提出投诉。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3、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4、必要的法律依据;
5、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马鞍山市汇通大厦****室
项目联系人:俞卉蓉 刘文慧
电话:****-*******,****-*******。
APP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