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公资告(****)建字第****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昆线湖潮货场粮食专用线及附属设施设备工程施工二标-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已由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关于沪昆线湖潮货场粮食专用线及附属设施设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贵安经政投函〔2021〕18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贵安新区湖潮乡。2 .建设工期:**天。3.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 平方米,粮食物资中转仓库及生产房屋总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3 座粮食仓库规模为 *** 米×** 米,仓库建筑总面积约 ***** 平方米;相关生产房屋面积约**** 平方米)。汽车装卸区、集装箱作业区、内部道路及室外地坪硬化(含驳接铁路货场 8 米宽通站道路 ** 米)采用水泥混凝土硬化,面积约 ***** 平方米(其中:汽车装卸区硬面约 ****平方米;集装箱作业区硬面约 **** 平方米;内部道路约 ***** 平方米;驳接铁路货场道路硬面 *** 平方米;室外地坪硬化约 **** 平方米)。 接长既有排洪箱涵约 ** 米。弱电智能化工程总投资:约****元。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沪昆线湖潮货场粮食专用线及附属设施设备工程施工*标-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以及与有关部门的验收工作,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同时,施工单位还需在铁路部门指导下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施工工作;负责配合业主方协调铁路部门,按铁路部门相关要求开展竣工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工程质量通过铁路部门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与广电或机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编标工具咨询电话:****-********,交易中心网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网址****://***.**.***.**:**/********/******************)
5.2未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贵州省·贵阳市)(工程建设类)、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铁**局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中铁**局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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