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高台镇卫生院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项目
澄清公告
致:各投标人
本招标文件原设定**.3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C)中:
1、项目经理评分标准修正为:项目经理具有 中级职称(含以上级) 的,并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的得4分,未提供或提供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2、技术负责人评分标准修正为:技术负责人具有 中级职称(含以上级) 的,并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的得4分,未提供或提供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其余内容不变,开标截止时间不变。望各投标人须知。
遵义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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