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年产***吨聚苯乙烯系列树脂项目抗爆墙工程招标会于****年4月**日**时**分进行,经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元 项目经理:***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第*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元 项目经理:**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第*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元 项目经理:***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公示期:自****年4月**日至****年4月**日下午**:**截止。公示期内投标人如有异议,可以直接以书面形式*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朱工,电话:****-*******。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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