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采购联系人 | |
采购联系电话 | |
采购单位 | ************-营销供应部 |
报价截至时间 | ****-**-*****:**:**.***+**:** |
报名截至时间 | ****-**-*****:**:**.***+**:** |
报价要求 | 1、具有垫付资金的能力及垫付承诺,垫资能力在200万元***以上。 2、物资仓储能力100万元***以上。 3、售后服务的保障和承诺:①定期回访,②迅速反应,接到需方的售后服务需求申请后,供方需在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场,尽心负责,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优良③现场指导安装调试,④技术培训,⑤远程指导。 4、交货时间及地点:签订合同生效后7天内送到华苑煤业供应库房。 5、质量要求:执行现行最新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附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和化验单等相关证明。 6、验收方法:最终验收在合同履行地或指定地点,按照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化验单、防爆煤安证等相关证明、合同中的数量、质量标准,合同内约定的验收方法等条款进行验收。 国家有强制性、统一的验收机构和验收标准的,按照国家要求执行。 供方负责向需方提供货物试验、验收的有关标准、规范和方法并经需方确认,同时提供货物涉及和使用的软件合法性证明。 7、结算方式:13%增值税专票一票结算,货到验收合格财务挂帐后按资金计划安排付款。若出卖人提供不合规发票重新开票,对买受人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1、具有垫付资金的能力及垫付承诺,垫资能力在200万元***以上。 2、物资仓储能力100万元***以上。 3、售后服务的保障和承诺:①定期回访,②迅速反应,接到需方的售后服务需求申请后,供方需在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场,尽心负责,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优良③现场指导安装调试,④技术培训,⑤远程指导。 4、交货时间及地点:签订合同生效后7天内送到华苑煤业供应库房。 5、质量要求:执行现行最新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附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和化验单等相关证明。 6、验收方法:最终验收在合同履行地或指定地点,按照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化验单、防爆煤安证等相关证明、合同中的数量、质量标准,合同内约定的验收方法等条款进行验收。 国家有强制性、统一的验收机构和验收标准的,按照国家要求执行。 供方负责向需方提供货物试验、验收的有关标准、规范和方法并经需方确认,同时提供货物涉及和使用的软件合法性证明。 7、结算方式:13%增值税专票一票结算,货到验收合格财务挂帐后按资金计划安排付款。若出卖人提供不合规发票重新开票,对买受人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产品性能及使用范围 |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技术要求 1、执行标准 GB 3836.1-2010《爆炸性环境 第 1 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GB 3836.4-2010《爆炸性环境 第 4 部分: 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AQ 6207-2007《便携式载体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Q/JMKJ 1311-2021《JCB4(A)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2、主要用途及适用范围 主要用途:用于连续检测煤矿井下各工作场所的甲烷气体浓度。 适用范围:煤矿、隧道及各种地下工程。 3、报警仪在下列条件中能正常工作 a) 温度:(0~40)℃; b) 湿度:≤98%; c) 大气压力:(80~116)kPa; d)风速:≤8m/s; e)具有甲烷、煤尘爆炸性混合物的煤矿井下。 4、产品使用要求 4.1具有无零漂现象。 4.2具有调校周期优于国家标准。 4.3具有防误开、关机操作和防误调校功能,简捷、安全、可靠。 4.4具有完善的维护、修理友情提示功能。 4.5具有时钟显示、机内电池电压显示和温度测量功能。 4.6 具有(1~30)台充电器实现互连任意组合共用一个电源插座功能——集中充电方便简单,减少订货时充电机型号配备的复杂。 4.7具有照明功能——可做应急照明使用。 5、主要技术指标 5.1、报警仪采用自然扩散取样方式。 5.2、报警仪显示值在三位(含三位)以上有效读数,以百分体积比表示测量值。分辨率不低于 0.01%CH4。 5.3、报警仪具有声光报警和报警自检功能。 5.4在甲烷浓度超过测量范围上限时,报警仪具有保护载体催化元件功能,并使报警仪的显示值维持在超限状态。 5.5电源及充电 5.5.1报警仪电池采用无“记忆效应”电池或具有防“记忆效应”措施。 5.5.2报警仪有电源电压显示、欠压提示、欠压自动关机功能。 5.5.3报警仪进行充电时,有充电指示、充电完成关断及提示功能。 5.6显示值稳定性 在(0.00~4.00)%CH4 范围内,当甲烷浓度保持稳定时,报警仪显示值的变化量不超过 0.03%CH4。 5.7基本误差 报警仪的基本误差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报警仪的基本误差值 测量范围 %CH4 基本误差 %CH4 0.00~1.00 ±0.10 1.00~3.00 真值的±10% 3.00~4.00 ±0.30 5.8响应时间(T90) 报警仪的响应时间不大于 20s。 5.9报警功能 5.9.1报警点误差 报警仪能在(0.50~2.50)%CH4 范围内任意设置报警点,出厂报警值默认为 1.00%CH4(可调),报警显示值与设定值的差值不超过±0.05%CH4。 5.9.2声级强度 报警声级强度在距其 1m 远处不小于 75dB(A);光信号在暗处的能见度不小于 20m 远。 5.10防爆型式、标志 防爆型式:矿用本安兼隔爆型; 防爆标志:Exd ib Ⅰ Mb。 5.11报警仪电池正常充电后,其工作时间不小于10h。报警仪采用锰酸锂锂离子蓄电池,型号PL123450,额定容量1.6Ah,额定工作电压3.7V,工作电流:≤200mA;具有过充电保护、过放电保护及过流、过压保护;保护电路及电池采用环氧树脂浇封一体,浇封厚度≥1mm。本安参数:PL123450锰酸锂锂离子蓄电池一节;Uo:DC 4.2V,Io:1.1A。 5.12报警仪所采用的载体催化元件为 MJC4/2.8J 型载体催化元件,防爆合格证号:CQEx20.1874U;安全标志证号:MFA210040。 |
备注 | 详见附件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 |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 ****(0-4%)*** | ***.0 | 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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