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长市海帝老年公寓北侧支路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3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节专用合同条款**.4.7农民工工资管理第4款“承包人每月**日前上报本工程工资性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清单,次月**日前委托开设工资性工程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银行支付工资性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现修改为“承包人自开工后次月起每月 ** 日前报上月本工程工资性工程款(农民工工资) 清单,发包人于每月 ** 日前将确认审核后工资性工程款(农民工工资) 转入工资性工程款(农民工工资) 专用账户月底前委托银行支付工资性工程款《农民工工资)。”
2、原磋商文件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节专用合同条款**.4.7农民工工资管理第5款“发包人于每月**日前将确认审核后工资性工程款(农民工工资)转入工资性工程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现修改为“工程竣工后,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确认无工资性工程款(农民工工资) 拖欠后,发、承双方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余额划至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账户。备注:因征迁、阻工等非施工方原因不能整体完工的,分段验收合格后按合同比例付款。上述工程款每个付款节点,足额优先支付工资性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支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 的 **%为止,用于建设期内承包人支付该工程工资《农民工工资),工程款只支付对应期内累计已支付工资性工程款《农民工工资) 差额部分,若累计的工资性工程款《农民工工资) 超出付款节点支付比例的,则不再支付该节点工程款。”
更正日期:****年3月**日
1、本次调整未变更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不影响各潜在供应商制作和上传响应文件,故该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2、此更正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名 称:************
地 址:天长市建设大厦6楼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天长市建设大厦5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庆成
电 话:****-*******、****-*******
无
办理流程公开
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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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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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系统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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