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协管员、协检员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瑞丽市新建路2号新政府大楼5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德宏州瑞丽市瑞江路**-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协管员、协检员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0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该项目招标文件第*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函1、根据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项目实施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后,我方愿以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投标报价(按***天计算);单价人民币 元/年。依据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完成该项目的服务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现更正为:1、根据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项目实施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后,我方愿以总价人民币 元/年。依据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完成该项目的服务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更正日期:****-**-**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瑞丽市新建路2号新政府大楼5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德宏州瑞丽市瑞江路**-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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