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更新改造医疗设备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忻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拟对更新改造医疗设备项目进行采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年2月**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需求进行了论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采购人:忻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采购预算:6***.****元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办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社会各界及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
采购人:忻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忻州市**北路**桥北***米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年2月**日
附件:需求论证意见
忻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更新改造医疗设备项目采购需求论证意见 | |||
项目名称 | 忻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更新改造医疗设备项目 | ||
采购人 | 忻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
采购项目内容 | 超声刀、阴道镜、全自动生化仪、全自动化学发光仪、微生物质谱仪检测系统、高端*维彩超、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重*级杆)等设备*批 | ||
预算金额 | 6***.****元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 ||
论证专家 基本情况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马麟 | *********** | 高级 | |
太原市中心医院 | 高级 | ||
范爱萍 | 高级 | ||
专家论证意见 | 马麟:该采购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能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并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符合实际需求,技术要求、服务要求、交付、实施等符合相关规定,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办法和标准等实质性条款符合要求,商务和技术要求无指向性、歧视性等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故同意该项目实施采购。 王军:该项目拟采购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能够完成需实现的功能目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符合政采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办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同意采购该项目。 范爱萍: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能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能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采购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及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办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均符合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同意该项目实施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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