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织造材料与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2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号)
*、项目名称:******非织造材料与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2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润地商业广场3#楼****室;
中标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寸教学*体机 品牌:东方中原 规格型号:**-******-***** 数量:1台 单价:*****.**元 |
*、评审专家名单:
谢国好、张时信、史洁如、蔡昌国、邢剑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公管[****]***号文标准的80%收取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1)****年安徽师范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期6包,****.8.**;(2)****年公共机房建设项目,****.8.**;(3)****年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学设备采购项目,****.7.**;(4)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工训馆实训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次招标),****.8.**。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9:**-**:**,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5、投诉联系方式:****-*******。
6、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北京中路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荟洁
电 话:***********、***********
*、附件
1、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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