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制作设备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融媒体制作设备采购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弋江区花津南路中央城财富街1号楼**-**室
中标金额:******.**元
*、评审专家名单: 章玉恒、李婉、宋晓冬、汪小宝、陈文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价*1.2%,代理服务费低于****元的按****元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元。(不含评审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供应商业绩:①芜湖传媒中心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合同(********************),签订金额:*****.**元,签订时间:****.9.**;②芜湖传媒中心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合同(********************),签订金额:*****.**元,签订时间:****.9.**;③芜湖传媒中心采购灯光设备及摄像制作设备,签订金额:******.**元,签订时间:****.1.**。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山区龙湖新城南4号楼第*层
联系方式:*** ****-*******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座3层****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4.质疑联系方式:*** ****-*******、***********
投诉联系方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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