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号)
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就“汀棠公园西侧排水工程”(项目编号:****************)澄清如下:
1、原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序号**项“水泥混凝土”计量单位“**”现修改为“㎡”。原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序号***项“栽植常绿水生鸢尾”计量单位“株”现修改为“㎡”。
2、原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年2月6日**:**,现变更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年2月**日**:**。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修改。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年2月3日
附件下载: 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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