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电气化铁路专用线范围内的工务线路、所有电务信号设备、通信设备、信号设备、电气化接触网及相关设备的维修养护。 2.5.2按周期对所管辖的设备和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做好登记台账以及各类上报报表。 2.5.3对设备按周期进行检修清扫。 2.5.4对存在的设备缺陷及时消除,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2.5.5对招标人电气化铁路专用线与外界交界点(栅栏隔离点)以内树木、杂草进行清理。 2.5.6保证铁路专用线设备正常运行,出现缺陷故障保证24小时内处理完,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甲方汇报,协商处理。 2.5.7铁路线两侧行走踏板维护。 2.5.8每年进行2次钢轨探伤,并出具相关报告。 2.5.9专用线的维护保养工作的质量、工作内容均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并符合铁路部门的相关标准及要求。 2.5.10设备大、中修维修工程(按铁路部门规定确定),由投标人根据设备状态在上一年9月1日前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安排费用计划。由投标人根据铁路部门有关规定编制施工预算,报招标人审核,由招标人按照采购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执行。如因铁路专用线运煤频繁,甲方专用线又需进行大、中修时由双方另行协议共同执行,以确保运煤及行车安全。 2.5.11负责招标人电气化铁路专用线倒闸操作(要求具备铁路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书)。 2.5.12负责对铁路专用线路灯、照明灯塔进行维护。 2.5.13负责对车务综合楼、列检综合楼、公寓楼、车号识别房、待检室房屋动力、照明线路及设施维护维修养护工作。 2.5.14负责按照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对电气化接触网设备按照规定期限进行预试。 2.5.15负责对电气化运煤线排水、路基路面塌陷缺陷进行处理。 2.5.16负责对招标人运煤专用线围栏进行维护。 2.5.17负责与铁路系统的全部协调工作***招标文件下载
APP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