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第2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臻龙集团办公场所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第2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年1月**日**:** | ****年2月6日**:** |
2 | 招标文件内容修改 | 招标文件第**页:“**.1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及标文件第**页:“4.1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 本项目采购响应(指投标或谈判、报价)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出现有效供应商只有两家的情形,且采购文件事先已在指定媒体公开征求了供应商意见且无重大异议,或经专家论证且出具了“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等没有歧视性和倾向性”意见的,同时采购信息已在指定媒体上公告,采购文件的发售和截止时间符合《温州市龙湾区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温龙国资〔****〕7号的规定,由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和采购人认可后,可以按原采购方式继续进行采购活动,但采购项目第*次评审活动除外。 如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雁荡西路***号开发区大厦***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号金鳞花苑商务楼*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龙湾区国资委
监督投诉电话:****-********
APP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