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鸣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托管运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皖**********
*、项目名称:凤鸣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托管运营项目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弋江区花津南路金域华府**栋2楼
中标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凤鸣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托管运营项目 服务范围:对凤鸣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进行托管运营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年 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专家评审名单
吕熙霞、曹学妹、张晓梅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中标供应商业绩:(1)合同名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帮扶”帮扶协议;签订时间:****年6月。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2号海螺商务楼北座*楼招标代理部,联系电话:***********。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或者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湾里街道办事处齐落山路**号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2号海螺商务楼北座*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件下载: 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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