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农机加装北斗系统管理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沈家路***号***
成交金额:****元整 (小写:******.**元 )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农机加装北斗系统管理项目 服务范围:通过智慧农场智能农机管理平台建设,进*步推动淮南农场农机化与数字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切实提高“农机智联”水平。包括软件系统、硬件设备和其他服务等。 服务要求:合格 服务时间:**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和验收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桑冬青(组长)、张远见、汤雷(业主评委)
监 督:马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约定执行,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1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1月**日**点**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南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淮南市经开区朝阳东路与***国道交叉口南
名 称:************
地 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中路瑞金大厦**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慧、庞莉、廖晨蕾
电 话:****-*******、***********
APP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