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义合路两侧、裕民路北侧地块生态绿地管养项目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繁昌县平铺镇平溪街***号;
中标金额:**.4*元/年。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义合路两侧、裕民路北侧地块生态绿地管养项目 服务范围:义合路两侧、裕民路北侧地块生态绿地管养项目,经开区辖区内绿化景观养护,道路养护。本次主要涉及到义合路两侧、裕民路北侧地块生态绿地管养,项目地点为义合路两侧(白象路以东)、裕民路北侧(海螺输送带至高安河路)地块生态绿地,绿化养护面积共计*****㎡。 服务要求:养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政绿化、游园、非市政养护范围内的应急处置等范围,具体养护内容主要有绿地养护、整株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刷白并绑扎防虫胶带、树木扶正加固、浇水、排水、苗木补植等。 服务时间:*年(1+1+1)。 服务标准:合格。 |
*、评审专家名单:
汪晔、胡静丽、羊牧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如中标价≤*** *元,则代理费=中标价×1.2%;(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 **** 元的按 ****元支付。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8.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8.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8.3、中标供应商业绩:无。
8.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绿地新都会 A 座 **** 室,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
8.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芜湖市*山经开区*山街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芜湖市镜湖区绿地新都会 A 座 **** 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APP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