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次公告)
1.徐州市中医院建设的徐州市中医院新院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已被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 批准文号: 徐发改审发【****】***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多渠道筹措,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投标。
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新城区黄河路以北、沟棠路以西、迎宾大道南
3.2 工程规模:医梯、消防梯、客梯、自动扶梯共**台,合同估算价约*****元
3.3 招标范围:全部电梯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电梯井道内照明维修插座、售前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的维修及保养等,共**部电梯,具体规格、技术参数详见 设备清单和技术要求及规格,具体详见图纸、技术要求及清单等,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3.4 要求工期:工期为 *** 日历天,自接招标人书面供货通知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完毕。
3.5 质量标准:合格。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
A、当投标人为电梯生产企业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同时须提供所投电梯产品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以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B、当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同时须提供电梯生产企业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以及电梯生产企业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同时提供投标申请人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同时须提供电梯生产企业的唯*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
C、同*品牌的电梯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2电梯生产企业须提供所投电梯产品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以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5.3 电梯生产企业必须具有 ******** 环境管理体系系列认证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系列认证证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4.1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辖市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安装特殊作业资格证。
5.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以及有不良行为的;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5.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6.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6.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6.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号)。
5.8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信用服务机构”专栏;b.第*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备案公示;d.第*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5.9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及标准参照或相当于:上海*菱、奥的斯(天津)、通力(上海)、日立(中国)、迅达(中国)、蒂森克虏伯(蒂升)品牌。
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
6.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开户账号:*************************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投标人提供线上电子保函开具服务,投标人可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 ****://****.***.**.***.**//****/*****.****)。 平台咨询电话:**********。
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系统。投标保函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标段*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致。联系电话:****-********。
6.4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致性。
6.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在合同签订后*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 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3年1月**日至 ***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