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红星等**座水库安全鉴定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号)
*、项目名称: 南陵县红星等**座水库安全鉴定项目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扬州市江阳中路***号
中标金额:******.**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南陵县红星等**座水库安全鉴定项目 服务范围:南陵县红星、胆塘、南木冲、施家冲、东风、胜利、水龙山等 ** 座水库进行安全鉴定 服务要求:完成并提交**座水库的安全鉴定成果 服务时间:***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利部水建管【****】***号文)的要求,对其进行安全评估等,同时配合招标人完成其它和水库安全鉴定相关的工作 |
*、评审专家(公开招标)名单:
聂斌 姜颖 王世文 陈琦 李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如中标价低于 *** *,则代理费=中标价×1.2%
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2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5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籍山大道7号办公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话:***********
*、附件
1、采购文件(附件1)
2、中标单位业绩(附件2)
3、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附件3)
4、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4)
附件下载: 附件1-采购文件.***
附件下载: 附件2-中标单位业绩.***
附件下载: 附件3-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附件下载: 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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